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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搖滾。

每個人對搖滾的感覺都不一樣。

五月天的搖滾。

足以改變了世界,

至少是我的世界吧......。

有人覺得,搖滾就是很吵耳的電子樂。

有人覺得,搖滾就是結他 貝斯 電子琴 鼓 亂轟成一團的音樂。

有人覺得,搖滾就是很帥的音樂。

我覺得,搖滾就是改變世界的音樂。

搖滾應該是感動人的音樂。

每個人對搖滾的定義都不同。

所以都不應該批評''搖滾''吧。

總之,搖滾就是,

喜歡就,不喜歡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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